通报临沂这些党员干部被处分

中共蒙阴县纪委蒙阴县监察委关于3起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现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坦埠镇执法中队队长兼戴家庄管理区主任赵俭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年3月15日(周二)中午,赵俭完成包扶村工作任务后,应朋友李某邀请,到其家中就餐并饮酒,酒后与群众发生争执,造成不良影响。年4月,赵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野店镇水利站原站长苏贵田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年1月27日(周三)中午,苏贵田与他人在野店镇某饭店就餐,期间苏贵田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年3月,苏贵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垛庄镇林果站副站长赵尊江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年11月3日(周二)中午,赵尊江与他人在垛庄镇某饭店就餐,期间赵尊江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年12月,赵尊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多起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受处理的人员中有乡镇干部也有县直部门单位干部,这暴露出部分乡镇街区、县直部门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当前,全县“提境界、勇担当、促跨越”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自觉把“禁酒令”等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以“严真细实快”的作风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为切入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刹违反工作纪律等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从快从重处理,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分管负责同志从严追责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平邑县纪委关于2起“”热线办理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关于“深度参与‘’热线办理提效监督”工作要求,打通作风建设“最后一公里”,县纪委监委以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助力提升热线工单办理质效,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热线办理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流峪镇热线办办理“”热线工单工作不力问题。

年1月,市民通过热线反映某建筑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流峪镇热线办工作人员姜文娟在办理该工单过程中对处理欠薪类工单业务流程不熟悉,专职网格员乔红在办理工单过程中工作不实,在未进行回访的情况下就上报回访结果“满意”,导致该工单被多次重办。对此,乔红负有直接责任,流峪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县“”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督促流峪镇党委政府对镇热线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教育培训。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刘海峰办理“”热线工单工作不力问题。

年1月,市民通过热线多次反映某建筑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刘海峰在办理相关工单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严不实,在没有与群众沟通且未解决群众诉求的情况下就上报“表示满意”,导致该工单被多次重办。对此,刘海峰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今年以来,平邑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定位,主动向前,制定并印发《深度参与“”热线办理提效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程化监督的基础上,聚焦热线管理机构与工单承办单位两类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电话、书面、现场、会议、专项、回访等六种监督方式,深度融入热线工单办理各环节。通过构建信息移送、会商研判、联合监督、回访评估、动态预警等五项机制,打通热线工单办理各环节“中梗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查摆本单位在热线工单办理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热线工单办理中的突出问题,做实群众身边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加快建成“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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